词条 以法为教(以法爲教)
拼音 yǐ fǎ wéi jiào
注音 ㄧˇ ㄈㄚˇ ㄨㄟˊ ㄐㄧㄠˋ
以法为教的其它解释
【解释】以:用;教:教育。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。
【出处】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故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。”
以法为教的造句
1、到了秦朝时始皇以法为教、焚百家之书,对墨家在内的众多思想流派造成了重创。
2、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;无先王之语,以吏为师;无私剑之捍,以斩首为勇。
3、商鞅是历史上提出以法为教,以吏为师的第一人。
4、“故明主治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”。
5、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韩非,在他著名的《韩非子?五蠹》中提到了“以法为教”。
6、中国古代有一个传统,“以法为教,以吏为师”。
7、古人“以法为教,以吏为师”,而今,为祸官员眼里根本就没有法,也不配为师,如此为恶,其官德应判“负数”。
8、例如“福祸相倚”的辩证思想,“以法为教”的法治思想,“兼爱互利”的社会和谐思想等等。
9、比如韩非声称“以法为教”,直接把法律视为对民众的规训与惩罚,所以才有民众守法这一说。
10、“时移事易,变法宜矣”,韩非要求“废先王之教”,而实行变革,“以法为教”。
11、在法制上他以法家理论为治国指导思想,制订颁布了秦律,并规定了要以法为教,以吏为师。
12、百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;无先王之语,以吏为师;无私剑之捍,以斩首为勇。
13、总之,在韩非看来,“以法为教”是预防犯罪、国家大治的前提,没有法律教育,法治就难以实现。
14、“故明主治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”。书简造句